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安保及服务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安保人员:2名,男;服务人员:2名,女;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
(三)男,年龄在30周岁以下;女,年龄在22周岁以下,未婚;
(四)中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高学历优先;
(五)男性身高在1.7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因违反有关考试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有意向者可拨打公司电话0532-80981902预约报名,或直接持身份证原件到公司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地点:
黄岛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1号楼商业裙房二楼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乘坐6路、18路、1路、801路、15路、30路、31路到卓亭广场站下车);报名电话:0532-80981905,0532-80981902。
3、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月12日(节假日除外)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试
公开招录考试由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等方面要素。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选任或取消选任,体检费自理。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依照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体检合格人员须在3日内提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
考核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dhrss.gov.cn)进行公示。
(七)录用
录用人员与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制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2800元/月,管食宿。
四、工作地点
黄岛区东区管委大楼
五、其它
1、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录用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简章由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2-80981897 0532-80981902
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