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一)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创建于1860年,座落在福州市中心风景秀丽的于山之麓,是一所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三甲医院,编制床位2500张;我院分院平潭协和医院座落在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是一所高标准的综合性三甲医院,设置床位1500张。医院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众多省内外著名的医学专家和大批中青年优秀人才,为福建省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国内外享有较好的声誉。因工作需要,2016年本部拟公开招聘编制内博士学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届、2015届、2016届毕业生(境外学历学位报名者届别认定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份为准)。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报考人员本科阶段专业应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014、2015届毕业生还须具有三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或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并具有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已参加规培人员须符合闽卫科教函[2012]404号相关规定;
4、具有国家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证书或国家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成绩425分及以上。境外院校毕业生外语不做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
备注 |
1 |
X16-01 |
心内科医师 |
1 |
内科学(心血管病方向)、临床医学(心血管病方向) |
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 |
|
2 |
X16-02 |
小儿科医师 |
1 |
儿科学(心血管病方向)、临床医学(儿科学心血管病方向) |
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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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16-03 |
放射治疗科医师 |
1 |
肿瘤学(放射治疗方向)、临床医学(放射治疗方向)、放射治疗学 |
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 |
|
4 |
X16-04 |
放射科医师 |
1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诊断学CT、MR方向)、临床医学(放射诊断学CT、MR方向) |
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 |
|
合 计 |
4 |
|
注:所有招聘岗位专业中“临床医学”均指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x.gov.cn)和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www.fjmu.edu.cn)及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网站(www.fjxiehe.co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18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登录我院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121.207.226.240:12345/xhzp),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并在2016年1月20日前将真实完整的报名材料1份,送(寄)达福建医科大学属协和医院人事处。报名材料包括:
(1)招聘报名表(见附表,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
(2)自荐材料(含自荐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材料等原件、复印件);
(3)往届生另需提供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并打印)、工作经历证明或规培证明,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2016年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3、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
1、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决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医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3、面试考核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于报名截止后15个工作日内在我院网站(网址:www.fjxiehe.com)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六、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医院网站和福建医科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如拟聘人员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等高层次人才,应按规定报批后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新权路29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人事处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6218365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和福建医科大学共同组织实施。医大、协和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357896-8345(协和医院监审处);0591-22862537(医大监督电话)。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2016年1月4日
附件:2016年度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应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