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十堰茅箭区人口计生协管员招聘公告
十堰市茅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拟通过购买服务(不纳入编制管理,实行以钱养事)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口计生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十堰市茅箭区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协管员9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Word、Excel办公软件;
(四)热爱计划生育工作;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予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2日—12月26日。
(二)报名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茅箭区政府大院内)。
(三)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是否组织笔试,由招聘单位视报名情况确定:报名应聘人数达到拟招聘人数4:1的,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60%,作文占40%。卷面满分为100分。如没达到4:1,不进行笔试。
(二)面试。如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面试对象);如报名人数达不到4:1,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考察应试对象的知识水平、临场应变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分相同时,一同进入考核。
五、体检、考核
体检由茅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茅政办发【2011】96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签订劳动合同
对拟聘人员进行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年。一个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对表现优秀的可以续聘。
七、岗位职责及待遇
聘用的人口计生协管员的岗位职责是:人口与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宣传、避孕节育药具发放、育龄妇女随访、采集补充人口计生信息、操作计生各项信息系统等。
聘用的人口计生协管员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其他事项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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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茅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