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同意,于2012年3月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位于“岭南名郡”、全国文明城市——惠州市区的南部新城,交通便捷,距深圳、东莞不足一小时车程,距香港47海里。校区占地400多亩,总建筑面积136410平方米,总投资逾6亿元,各种现代化设施一应俱全。
因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35名教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且还未取消的2014届、2015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社会人员
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三、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职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无任何违法违纪(含被学校或单位处分)记录。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奉献精神和进取心,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有吃苦耐劳精神。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5.社会人员报考者自身条件必须符合人事调动手续要求。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6.年龄、工作计算时间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即35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的年龄、工作时间计算以此类推; 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限制)。
7.其他要求:
(1)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时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考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现役军人的配偶报考时需提交惠州市军转办或者惠州市双拥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2年12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我院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者还需在验证时提交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
(二)其他待遇: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凡来我院工作的高级人才,符合《惠州市加快引进和开发使用高级人才优惠政策规定》(惠市委发〔2008〕45号文)条件的,由惠州市政府发给住房补贴、津贴和安家费等(详见《惠州市加快引进和开发使用高级人才优惠政策规定》)。
(三)经批准聘用的新教职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学院教职员的同等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核准、备案与办理聘用手续。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惠州市惠城区福长岭惠南大道69号办公楼310室,市内可以乘坐42路、41路、12路、k1、k2公共汽车到达)。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填写《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二次招聘教职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并由本人用钢笔签名后,将其与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暂缓就业证明、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称证、工作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及两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到学院人事处报名或将上述资料邮寄至学院人事处。《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聘教职员报名登记表(第二批)》同时报送电子版。每名报考者只可报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
(二)资格审查
由学院招聘领导小组和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分别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确认。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方式和范围、考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1.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市教育局和学院网站公告。
考试地点: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考试方式和范围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组成,各环节均采用百分制,各环节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免考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和面试等各环节占总分比例如下:
①报考教师岗位者,需参加笔试(占总分40%)和面试(占总分60%),其中:面试环节试讲占总分的40%,综合能力测试占总分20%。三项环节最低入围分数线均为60分。
②报考辅导员、会计、图书馆员、新闻专业技术员岗位者,需参加笔试(占总分60%)和面试(占总分40%)。面试为综合能力测试。两项环节最低入围分数线均为60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应聘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职数1:3比例的,按应聘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各环节考试范围:
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评和综合素质测评,时间为90分钟。其中辅导员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知识、辅导员岗位知识、综合素质等方面知识。
②面试:
A.教师岗位面试,分为试讲和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环节。
试讲:分为自主试讲和抽题试讲,自主试讲和抽题试讲连续进行,时间各为15分钟。自主试讲内容由考生在报考专业范围内自选(报考人员提前自备PPT课件);抽题试讲以考生抽签形式确定考试内容,考生抽签后可准备30分钟。根据考生试讲情况,在考官集体同意的前提下,可提前结束试讲。
综合能力测试:由评委以座谈方式对考生进行提问,提问内容以考生职业背景、专业能力、知识结构为主,也可了解考生报考我院的目的、期望及聘用后的工作思路等。时间为15分钟。
B.辅导员、会计、图书馆员、新闻专业技术员等岗位面试:为综合能力测试,时间为30分钟,测试内容均为报考岗位相关的技能操作和能力测试。
3.考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应聘者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天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学院人事处进行查分。每个应聘者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学院人事处将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学院人事处将在规定时间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者。
(2) 查分结束后,在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有关事项。
(3)面试(含试讲、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均在测试时段的“候分室”向应聘者公布,并由应聘者在相应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应聘者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的要求
1.根据招聘职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并由学院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五)公示
学院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等报市教育局审核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分别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网站和学院的校园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六、其它说明
(一)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此次公开招聘,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未委托任何校外单位和个人组织实施,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七、联系方式、监督电话
(一)联系方式: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 //www.hzwx.cn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福长岭惠南大道69号
邮编:516020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电话:0752-2366734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箱:wzyrsk@163.com
(二)监督电话:
1.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0752-2366035。
2.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0752-2260716。
3.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2-2890757。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