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街道决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文秘写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二)具体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文秘或相关专业优先,有相关政府基层工作经验、了解基层事务、热爱文秘工作、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的优先考虑;
2、男性优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居住地交通方便,能适应加晚班。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请应聘者携带《报名登记表》(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和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获荣誉及相关证明材料。此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及考务费。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4日到10月18日下午5:00截止。
报名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街道办事处三楼301室
联系人:石小姐联系电话:82138900
2、资格审查:按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考命题作文。笔试结束后,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实地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的形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4、考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体检。如有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5、公示及聘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1名试用人选,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试用人员分配到党政办试用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另行签订聘用合同;拟聘对象因故放弃时,按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通知下达之日起5天内办完相关手续到单位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
三、管理和待遇
经试用合格者由芙蓉北路街道与其签定合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芙蓉北路街道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试用合格后工资待遇按照街道临聘人员同等工资待遇发放,并按规定购买相关保险,本次公开招聘最终解释权由芙蓉北路街道办事处所有。
附件:报名登记表.rar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街道办事处
二0一三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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