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相关规定,经肥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肥西县2015年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肥西县2015年县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肥西县2015年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以及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的以此方法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本县现有在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肥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报批核准、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ahhfld.gov.cn)、肥西县政府网(www.ahfeixi.gov.cn)、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fxrsj.gov.cn)、肥西县城市管理局网(www.fxcg.gov.cn)、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www.ahfxsj.gov.cn)等网站,向社会统一发布。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时所有人员须持有自行下载打印的《肥西县2015年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窗口 (上派镇仪武路与派河大道交叉口,丽景小学往派河大道方向150米,电话:0551-68841917)。
(三)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在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督局、县纪委(监察局)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具体实施。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所需岗位条件和要求,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4张。
上述原件审核后退回。
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达到3:1的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人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上午8:00~11:30,地点:肥西县人社局四楼420室,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3、考生于2016年1月8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教育厅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于2016年1月11日上午8:00~11:30,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肥西县人社局四楼420室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上述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证件材料原件的,不予加分。
(四)笔试
1、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⑴报考县城市管理局的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申论》两门,《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⑵报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
《申论》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2、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科目详见《肥西县2015年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笔试时间:2016年1月9日上午 8:30-10:00 《综合知识》;上午10:30-11:30《申论》或《专业知识》。
4、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经查分和加分环节后,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详见岗位表)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有两名以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笔试成绩。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为一套面试题本,其中报考县城市管理局的面试内容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知识相关,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报考县城市管理局的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报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笔试、面试成绩按7:3合成,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若出现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肥西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九)公示、报批
1、拟聘人员统一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报经县人社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有关报批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县人社局对审核通过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3、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聘用手续、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财政全额供给,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它
(一)笔试费用90元(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
(二)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0551-68859502(县城市管理局)
0551-68830310(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0551-68859589(县纪委)
考务: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西县城市管理局
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