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工作职责
1、岗位:合同制司法警察4人。
2、工作职责:押解、值庭工作;协助执行和财产保全工作;法院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等。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2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限女性;
4、身体健康,形体端正,身高1.65米以上。
5、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法律专业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2015年12月8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下午5: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网络报名人员填报报名表(附后)并发至kfqrmfyzgs@163.com。资格审查采取随报随审方式,收到报名表后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电话通知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取得学位的带学位证)、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2张到现场参加复审。
现场报名人员下载填写报名表,持上述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长沙市开福区华章路1号)515办公室。
2、考试。考试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2)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包括法律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人数出缺或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采取走访调查、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5、聘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本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3个月。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给付,每月1600元(试用期工资按80%给付),其工资递增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年终绩效奖按本院规定执行。
(二)本院依法为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个人负担相应保险费。
(三)本院不负责聘用人员的住房问题。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联系电话:0731-84816586。
附: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doc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