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引进人才)简章
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7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三)2014年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引进人才)岗位信息表》)。
(四)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招聘程序
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nwww.njszjw.gov.cn)和北京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scc.pku.edu.cn)、清华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career.tsinghua.edu.cn)及招聘现场公开发布。
(一)报名方式
招聘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等相关材料并当场审核,条件合格者通过报名,发放笔试准考证。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10月24日13∶30—16∶30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大厅招聘会现场
10月24日18∶30—21∶30清华大学主楼二楼接待厅招聘会现场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定于2013年10月25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现场通知,笔试成绩次日在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www.njszjw.gov.cn)公布。
面试人选按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面试于2013年10月26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考号。面试成绩次日在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www.njszjw.gov.cn)公布。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www.njszjw.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凡提供虚假信息,或与招聘条件要求不一致者,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核、笔试、面试和体检的,或关闭填写的联络方式一周以上无法联络的,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电话:
1、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站):025-83630020
2、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025-84784575
3、南京市城市建设项目储备管理办公室:025-84784440
4、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025-84713787
5、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025-52270008
6、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025-84688582
7、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025-84480384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025-83734391
四、招聘监督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纪检监察室:025-83734720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引进人才)岗位信息表.rar》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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