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中管局和省医改办《关于印发四川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121号)文件精神和绵阳市相关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全科医生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务网http:// beichuan.my.gov.cn发布)。
一、岗位职责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是针对我县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紧缺的问题,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和北川羌族自治县中羌医医院设置,并将所聘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非常设岗位。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不受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和县中羌医医院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特设岗位全科医生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约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二、招聘与管理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四川省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派驻乡镇
招聘全科医生10名,招聘岗位及派驻乡镇卫生院等情况见《北川羌族自治县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4.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除具备上述所列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者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经历,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①曾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过公职的;
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涉嫌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25日。
(三)报名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卫计局四楼办公室三(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1号,电话0816-6198766)。
(四)报名所需材料:本人如实填写的《北川羌族自治县2015年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报名表》(附件2)2份,本人一寸免冠红底证件照3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属于条件5第三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经历和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有效证明、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凭证。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核招聘,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察时的资格复审、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报名时的资格初审由县卫计局负责,资格复审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计局、县监察局共同组织实施,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在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务网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县卫计局四楼办公室三(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1号,电话0816-6198766)领取面试通知书,按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面试费80元。考生凭本人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以综合面试和临床实践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综合面试成绩占60%(医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临床实践技能操作占40%。直接考核采取量化计分,满分100分。
考生按面试成绩高低自愿选择派驻的乡镇卫生院;成绩并列的按临床实践技能操作、综合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单位顺序,三者参加都相同的,加试一个专业题,并根据加试专业题成绩决定选择单位顺序;有放弃选择权的依次递补选择,递补人员的最低成绩需达到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平均成绩的70%,选择了派驻单位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岗位选择、进入体检情况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务网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县人社局和县卫计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出现的空额,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同意,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但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70%,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
七、公示
通过面试、体检、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县人民医院和县中羌医医院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期限。特岗全科医生系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特岗聘用人员,与县人民医院和县中羌医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管理,聘期四年。聘用特岗期间,派驻自愿选择的乡镇卫生院工作。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经本人申请,由县人社、编办、卫计部门统一聘用到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工作,聘用常设岗位。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全科医生,在相应岗位有空缺且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聘用到乡镇卫生院编内领导岗位,也可以聘用到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编内岗位。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其他事项
1. 除此公告以外,考试过程中的面试、成绩公示、体检、政审等公告均只在北川羌族自治政务网(http:// beichuan.my.gov.cn)上进行发布。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2.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请考生在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招聘考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一、本公告的招聘事宜由北川羌族自治县人社局和北川羌族自治县卫计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北川羌族自治县监察局0816-4821390
咨询电话:北川羌族自治县人社局 0816-4823175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计局 0816-6198766
附件:1. 北川羌族自治县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需求表
2. 北川羌族自治县2015年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报名表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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