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5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有关规定,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5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事业单位 |
绵阳市顺河前街14号 |
主要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2、承担环境监测网建设和运行,收集、管理环境监测数据,开展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编制环境监测报告;3、承担环境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4、开展环境监测领域科学研究,承担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方法研究和对外交流与合作;5、承担委托的其他环境监测技术工作。 |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相关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5年直接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以上;
3、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4、愿意在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5、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11月3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形式:报名者需持《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电子版1寸免冠近期照片现场本人报名。
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考生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原件、学业成绩表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必须持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行政事业编制人员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单位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高级工程师参加本次报名的考生,须提供由人社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所有相关原件带上备查。
报名地址: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四楼办公室(绵阳市顺河前街14号,市环保局院内)。
咨询电话:0816-2227101,联系人:甘亚秋
五、资格审查
由市环保局、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派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六、考核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采取专业科目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结构化面试满分分别为100分,考生最终总成绩折算: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60%。
专业科目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专业技术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能力、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专业科目笔试的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前15名进入专业技能操作和结构化面试(若考生成绩相同时,以并列排名纳入结构化面试)。若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3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方可进入结构化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考试、面试时间安排以及考试结果等相关程序将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绵阳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上发布,敬请考生关注,不再电话通知。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和本次聘用名额,按先后名次确定体检人员。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不列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的通知》执行,由我中心站统一组织随机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
八、综合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九、公示
考核、体检、综合考核合格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及以下材料上交至用人单位:
1、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再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2016年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市环保局、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纪律与监督
在组织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绵人发〔2007〕18号)文件中第九章纪律与监督各项条款,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市环保局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市环保局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816-2228905
附件:1、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5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 和条件一览表
2、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5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
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2015年10月16日
1、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5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 和条件一览表.rar
2、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5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