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展览馆201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展览馆(以下简称:广西展览馆)为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广西展览馆2013年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本馆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的岗位、人数详见《广西展览馆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技能;
5.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展览馆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公开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招聘工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广西展览馆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方案。广西展览馆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聘任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1.发布招聘信息
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和公告,最终以广西人事考试网的为准。
2.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25日至2013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为每天8:00-12:00和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
广西南宁市民主路12号广西展览馆办公楼3楼会议室。联系人:陆华、陈莹,联系电话:0771-5625051。
4.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方式。
(2)应聘人员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提交《广西展览馆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身份证、近3年来所获表彰和奖励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经当面验证后归还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背后写明应聘者姓名)。
《广西展览馆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和公告中查询下载。
5.资格审核与发放准考证。
广西展览馆根据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审查通过的应聘者,根据电话通知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报考证件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已录用的,办理清退。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考生,详见《准考证》。
2.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少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开考。
3.笔试内容(总分100分)。
《广西展览馆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序号01—03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科分值满分各为50分;序号04—07专业技术岗位和行政管理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类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为50分,专业类知识分值满分为50分;序号08工勤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类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为50分,专业类知识分值满分为50分;序号09工勤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科分值满分各为5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成绩。
4.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面试成绩在参加面试人员全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于当天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1)《广西展览馆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序号01—03专业技术岗位、序号09工勤岗位的面试内容为:主要测试面试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住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及对应岗位专业的基础知识等。分值满分为100分。
(2)《广西展览馆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序号04—07专业技术岗位和行政管理岗位、序号08工勤岗位的面试为两部分内容:①主要测试面试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住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及对应岗位专业的基础知识等,分值满分为40分;②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专业实际操作技能,分值满分为60分。①、②两部分面试内容分值相加满分为100分。
面试考官设7人,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相关单位人员和专家组成,外单位专家人数不少于考官数的1/3。
5.命题。
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和专家命制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式题及实际操作技能考题。
(三)考核。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各占总分50%),得出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广西展览馆和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若有考核不合格者,则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四)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执行《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广西展览馆和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广西展览馆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聘人选,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者,不予聘用。
凡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先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办理入编等手续,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所有后续通知和变动均在广西人事考试网通知,请报考者自行关注,过期自误。
(二)广西展览馆招聘联系电话:0771-5660349、5625051
联系人:李桂兴、陆华、陈莹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12号
邮编:530023
(三)招聘监督电话:0771-2803046
2013年10月12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展览馆201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
广西展览馆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序号 |
招聘人员职位 |
人数 |
类 别 |
专 业 |
学 历 |
工作年限 |
年龄要求 |
其他资格条件 |
01 |
办公室 文 员 |
1 |
专业技术岗 位 |
汉语言文学、英语、越南语、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
02 |
展览专业技术人员 |
1 |
专业技术岗 位 |
汉语言文学、英语、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有会展工作经历。 |
03 |
人力资源专业技术人员 |
1 |
专业技术岗 位 |
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工商管理、企业管理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
04 |
工艺美术师 |
1 |
专业技术岗 位 |
环境设计、室内设计、美术学、艺术设计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3 |
40周岁以下 |
具有中级工艺美术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05 |
会计 |
1 |
专业技术岗 位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
06 |
电气工程师 |
1 |
专业技术岗 位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电力工程与管理、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5 |
40周岁以下 |
1.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2.同等条件下,持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优先。 |
07 |
财务主管 |
1 |
行政管理岗 位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和财务会计类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5 |
40周岁以下 |
1.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证书;2.同等条件下,曾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2年以上工作经历或持注册会计师资格优先。 |
08 |
水电技术工人 |
2 |
工勤岗位 |
电工、电气、机电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数控技术、物业管理 |
中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具有低压、高压维修特种作业操作证。 |
09 |
租赁结算员 |
1 |
工勤岗位 |
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现代经济管理 |
中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有会展工作经历。 |
说明:1.35周岁以下为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拟聘岗位的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门2004年版《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试行)》、《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