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2013年综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龙游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根据《龙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龙政办发〔2008〕156号)精神,现将龙游县2013年综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各单位申报需求情况,经审核,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4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1、岗位代码01-04、06-15、19-23、25-28、30-39的岗位报考条件为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衢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3年6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
(2)衢州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
(3)历年来龙游县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现户口所在地不限)。
2、岗位代码05、16、17、18、24、29、40-47、51-57的岗位报考条件为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龙游县常住户口人员(以2013年6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历年来龙游县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现户口所在地不限)。
3、岗位代码48、49、50的岗位报考条件为选聘到龙游县农村(社区)工作服务期满2年(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6月4日)、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全国985、211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以上所有岗位不受户籍限制。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年龄、学历、专业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35周岁及以下指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截止到2013年6月4日,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管理人员)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5月23日起,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qzrls.com/)、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http://www.lyrlsb.gov.cn/)、龙游电视台、《今日龙游》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6月4日-6日三天,上午8:30-11:45,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龙游县体育馆(龙游县太平西路158号)。
3、报名者需带材料:
①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2,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填写),身份证、学历证书(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拿到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按历年龙游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条件报考的考生,如户口未落回龙游县,凭迁往学校前的户口簿或相关户口迁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岗位需提供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一寸免冠近照3张;
②在编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出具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在编公务员还需提供公务员身份满5年的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缴纳考务费40元,凭考务费发票于6月17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游县文化西路171号)五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3:1比例核减指标;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不予开考(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
报考者填报、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面试对象确认不参加面试的,面试人员不予递补),招聘岗位入围面试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报考龙游县广播电视总台电视网络运行与维护、新闻采编岗位考生组织专业测试,不再进行面试。在报考上述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专业测试对象,入围专业测试人员不足1:6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计入总分。专业测试合格分数为60分,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报考龙游县广播电视总台电视网络运行与维护、新闻采编岗位按专业测试占70%、笔试30%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招聘岗位入围体检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若体检对象确认不参加体检的,不予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六)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时,龙游县广播电视总台电视网络运行与维护、新闻采编岗位按专业测试成绩高者确定,其余岗位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为不合格(涉及时限的,未满二年指2011年6月4日至考察期间,未满一年指2012年6月4日至考察期间)。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招聘岗位其它情形的。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或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录用资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录用通知书,并限期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其中报考有关单位相同职位进行统招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的顺序选择录用单位,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取消录用资格(如有取消录用情形,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570-7014682、0570-7012652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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