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学会2015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2015-12-01
为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北京市法学会决定面向北京地区开展2015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工作,欢迎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前来应考。
一、单位简介
招考单位为北京市应用法学研究中心(北京市法学会信息中心),该中心承担全市政法工作中的重大课题研究、市法学会机关信息化建设和《法学杂志》编辑等工作。
二、招考岗位
共设2个岗位,招考2名工作人员,为法学研究岗位1名、信息管理岗位1名。
三、应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或实践技能;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五)身心健康。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各岗位其它具体要求和资格条件,请见《北京市法学会2015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1日)
1、报名材料:
(1)《北京市法学会2015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应考者本人身份证(须正反面)、户口本(须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
2、报名方式
请将《报名表》、所需证件及证书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北京市法学会招考专用邮箱:bjfxhsc@126.com。不接受纸质快递简历或到单位提交简历。
(二)资格审核(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
报名截止后,对应考人员资格进行统一审查、核实、筛选,并在学会网站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网址:首都法学网http://www.bjfxh.org.cn。
(三)笔试(时间:2015年12月下旬)
笔试主要包括综合测试(150分钟)一个科目。
(四)面试(时间:2016年1月中、下旬)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组织进行面试。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未达到1:5比例,可降低至1:3比例;如低于1:3比例,该岗位取消。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学会网站发公告并电话通知个人。
(五)体检(时间:2016年2月下旬)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出现缺额时,在同职位应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由北京市法学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
(六)考察(时间:2016年3月上旬)体检合格后,确定考察对象,由北京市法学会到拟录用人员单位或档案存放地对拟录用对象表现情况进行考察。
(七)公示(时间:2016年3月中旬)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首都法学网http://www.bjfxh.org.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办理入职手续(时间:2016年3月下旬到4月上旬)对公示无异议对象,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北京市法学会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四方景园一区6号楼216室
联系电话:67638224
网址:首都法学网http://www.bjfxh.org.cn/。
招考邮箱:bjfxhsc@126.com
附:附件1:北京市法学会2015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北京市法学会2015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法学会
2015年12月1日
附件1:北京市法学会2015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计划表.rar
附件2:北京市法学会2015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