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5-11-23
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校隶属于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加挂北京市委党校二分校、北京行政学院二分院。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6年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职业道德,符合单位政审要求;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户口;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初审与资格审查
1、公开招聘得方式为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应聘。应聘人员要下载附件中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简称报名表),填写好后发送报名表至:wsjdxrbk@126.com进行报名应聘。要求以“应聘岗位+姓名”作为邮件的主题和报名表文件的名称,以附件形式发送“报名表”。报名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每名报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
2、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
3、初审。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表单位将进行初审。根据单位岗位需求、应聘人员条件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将电话通知来单位进行现场审核。
4、现场审核。初审通过的报名应聘人员需携带学历及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单位接受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现场领取《准考笔试通知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为主,相关知识为辅。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笔试通知单》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单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人选、时间、地点由单位电话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单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面试合格、通过的,参加岗位实习考核,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实习考核。实习考核人选、时间、地点由单位电话另行通知。
(三)实习考核
对面试合格、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实习考核,以岗位适应能力为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实习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实习考核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成为拟聘人选。对实习考核合格通过人员安排进行体检,体检人选、时间、地点由单位电话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核、公示
实习考核和体检均合格通过的,依据笔试、面试、实习考核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信息在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上级单位审批,上级审批通过后,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调入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接收或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注意事项
1、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社会人员在报名应聘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四、招聘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
详见附件1《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校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
咨询电话:62400143
监督电话:62458021
附件:1、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校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校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