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拟从我县事业单位中选调环保工作人员2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以及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全县事业单位,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选调。
二、选调岗位
县环境监察大队管理岗位1名,
县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岗位1名。
三、报考人员条件
1、热爱环保工作,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
2、年龄要求: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县环境监察大队岗位的专业为文秘、法律及环保相关专业;报考县环境监测站岗位的专业为化学及相关专业。
4、县内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5、身体健康,能适应环保工作,了解环境管理相关法律知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2011—2012年年度考核在合格等级以下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况。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6—18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太湖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联系人:詹林生 电话:4183701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提交近期二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如实填写《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考人员须持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4、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5、其它事宜: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职数。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资格。
(二) 考 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0月30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选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均列为面试对象。
(3)、 面试内容及评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形象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三) 考 察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7:3权重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等额确定一名考察人选。若出现分数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以工龄长者优先。
依据选调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考察中发现问题,则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四) 公 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县环保局党组集体研究,各岗位分别提出一名拟选调对象,在县政府网站、县人社局网站和县环保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在公开选调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以县环保工作人员选调领导小组解释为准。
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太 湖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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