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区政府同意,昌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编外人员(以下称卫生监督助理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卫生监督助理岗位(协助卫生监督员从事监督管理工作、内勤、文秘、信息宣传、档案管理等工作)。
2.招聘人数:2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卫生监督工作;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北京市昌平区户籍,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5.适应艰苦条件下工作,满足经常加班和室外作业需求;
6.服从岗位调剂。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专业人员学历条件可放宽至中等专业学校。
2.精通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word文档、excel表格使用,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文件处理、文字材料综合撰写及处理能力;
3.年龄35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4.同等条件下,医学专业、计算机专业、图文编辑类专业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聘用形式
采用劳动合同制的用工方式,由区卫生监督所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与有资质的合法经营且信誉良好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卫生监督助理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拟定卫生监督助理员应发工资约为2700元/月(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根据绩效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绩效奖金,人均绩效奖金约为500元/月。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9:00至16:00。
2.报名地点:昌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南楼四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北大街7号(昌平区医院北侧)。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资格初审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5.报名须提交材料及装订顺序:
①报名表原件;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上);
③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是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④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原件;
⑥近期白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二)准考证发放时间
2015年11月26日-28日考生登录北京市昌平人才网(www.cprc.com.cn),点击“卫生监督助理员准考证打印”打印准考证。考生需在准考证照片粘贴处自行粘贴与资格初审提交照片同底版的1寸照片1张。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12月5日。
(2)笔试地点: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考场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国际国内新闻时事;昌平区情;综合能力;文字写作。
(4)笔试题型:设客观题和主观题,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卫生监督所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比例为1:1.5。
(2)面试时间:拟定2015年12月12日-13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3)面试地点:昌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4)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员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由卫生监督所对人选进行考察。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将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2)体检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3)体检地点:昌平区医院(昌平区鼓楼北大街9号)体检中心,体检费自理。
(4)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业务培训及公示
昌平区卫生生监督所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业务集中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最终确定聘用人员,聘用结果通过昌平人才网和昌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网站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为7天。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身体状况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三年内不得报考本单位的任何岗位。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5.拟报名人员,请提前下载报名表,内容需电子版填写,用A4纸打印,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报名时直接提交,不提供现场填表条件。
6.照片背后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并装袋上交,袋上标注本人姓名。
7.卫生监督助理员外勤工作多,工作强度较大。
8.本单位不提供食宿。
联系人:兰峰松、崔哲瑜
咨询电话:010-69745043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附件: 报名表.doc
北京市昌平区局卫生监督所
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