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12名、社区工作者9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2.本县生源或本县户籍(以2015年10月31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的20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及以上毕业生(含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中专以上学历并取得高级工以上资格的毕业生);或面向参加武义县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或参加武义县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3.招聘专业不限。
4.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二、招聘岗位、招聘程序及报名办法
1.招聘岗位:
(1)招聘专职社会保障工作者人员12名。(其中:县劳动监察大队协管员男性5名,县就业管理服务处招聘面向大学生村官2名,白洋街道、柳城畲族镇、桃溪镇、大田乡、三港乡各1名。)
(2)招聘社区工作者9名。(其中:塔山社区2名,齐心、熟溪、溪南、江山、栖霞、东萤、黄龙等社区各1名。)
2.本次招聘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按照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现场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选岗、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
3.符合招聘条件者,于2015年11月16日到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明招路1385号)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1份。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技能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大学生“村官”报考者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本人报名者,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咨询电话:0579-87638581。
三、考试科目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与面试成绩之比为60%:40%,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数的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为100分,合格为60分。放弃面试的不予递补。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后在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五、选择岗位及签订劳动合同
考核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一周无异议的,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类自愿选择岗位,每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规定时间内不选,作自动放弃选择岗位处理。选择岗位后,在规定时间内,与所在乡镇(街道)、相关单位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前放弃资格的,均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相关待遇
1.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与本地大学生村官相当。
2.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根据所在社区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