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招聘公告
根据我镇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8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能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
(三)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及违法犯罪记录;
(四)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过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的。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具体条件 |
备注 |
20150401 |
党政办编外人员 |
1 |
1、35周岁以下;2、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文学类或管理类专业。 |
南沙区户籍优先考虑 |
20150402 |
社会事务服务 中心编外人员 |
1 |
1、35周岁以下;2、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法律(法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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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3 |
土地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编外人员 |
3 |
1、35周岁以下;2、男性;3、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4、能听说粤语。 |
1.该岗位经经常下村开展工作,较适合男性。2.具有C牌驾驶证及以上优先考虑。 |
20150404 |
横沥镇城管 协管员(1) |
19 |
1、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男性;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初中。 |
1.该岗位招聘城管执法一线工作人员,需轮值夜班,较适合男性。2.退伍军人、具有C牌驾驶证及以上优先考虑 |
20150405 |
横沥镇城管 协管员(2) |
1 |
1、35周岁以下;2、女性;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秘(汉语言文学)专业。 |
该岗位招聘城管执法综合辅助人员,较适合女性。 |
20150406 |
横沥镇城管 协管员(3) |
1 |
1、35周岁以下;2、女性;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法学)专业。 |
该岗位招聘城管执法综合辅助人员,较适合女性。 |
20150407 |
横沥镇城管 协管员(4) |
2 |
1、35周岁以下;2、女性;3、本科学历,管理类专业。 |
该岗位招聘城管执法综合辅助人员,较适合女性。 |
合计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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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年龄、学历等具体条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者自行下载《南沙区横沥镇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并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报名表文件名请注明“报考岗位+姓名”,如无按规定要求填写,一律按不符合资格处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a84961152@163.com。
报名者要对照岗位条件报名,个人条件与岗位条件不符的,不予报名。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
2、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6日(星期五)— 11月12日(星期四),起止时间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
3、资格初审:工作人员收集报名表并根据招考条件进行初步筛选,11月17日(星期二)上午在横沥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ns.gov.cn/hengli/)发布笔试公告(笔试时间、地点及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等),招考单位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留意。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文处理与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规定的名额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额按招考职位1:3确定。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3倍,面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
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原件审核后退还;资格复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
笔试之后5个工作日内在横沥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进入面试人员,请考生留意相关公告。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统一到南沙中心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镇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提出聘用建议,经镇研究讨论作出拟聘用决定。经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横沥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ns.gov.cn/hengli/)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经镇研究决定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一)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同意聘用的,按镇招聘编外人员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横沥镇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三)试用期按国家劳动法规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能胜任招聘岗位职责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本公告由横沥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20-84961152,联系人:陈先生。
横沥镇组织办公室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