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院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符合要求:硕士研究生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人员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副高职称人员1970年1月1日后出生,正高职称人员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15年10月30日。
(五)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11月5日09:00-2015年11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1月6日09:00-2015年11月30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我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试讲、面试。
(二)试讲
教师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按照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试讲的时间、地点、办法通过在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 http://www.czili.edu.cn)公开招聘栏目发布公告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学院人事处在试讲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未通过的不得参加试讲。
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讲结束后,在合格线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目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在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目公开告示方式告之应聘人员。
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合格线为60分。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按试讲50%、面试50%计算最终的总成绩。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6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岗位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同时应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335039、86335038
联 系 人:马老师、金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学院监察审计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19-86335068
联系人:刘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 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 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