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25名,现公告如下:
一、具体要求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2.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976年1月1日出生);
3.身体健康,单眼裸视1.0以上,无色盲,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身高1.7米以上;
4.具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且有三年以上驾龄,
驾驶技术熟练;
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被公安机关解聘过的经历;
7.本市户籍;
8.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下岗失业等人员优先录用;有文艺、文秘、宣传策划、计算机以及汽车维修岗位工作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薪酬待遇
月基本工资1600元(不含加班费等)。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救助、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缴纳。录用后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我市用工单位工作。
三、招聘办法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4日—11月11日(8:00-12:00、14:30-17:3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大厦辅楼二楼204号<市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南门对面>),填写《派遣员工个人信息登记表》,接受现场报名。
按考试、面试得分高低取前25名参加体检、政审,全部合格的先期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试用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正式聘用交通协管员基本工资。试用合格者予以录用。不足的根据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考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2366855
马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