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局拟招聘协管员15名(其中法律专业1名、协管14名)。按照《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局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规定,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规范有序,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
1、法律专业:1名;
2、协管:14名(其中两名应具备B1照及以上驾照)。
(二)岗位要求:
1、法律专业: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协管: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复、退伍战士,具备驾驶照B1照者优先;
3、所聘人员均为男性、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安排,听从指挥,遵纪守法;
2、热爱市容环卫和城管事业,品行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身体残疾。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马鞍山市劳动职业介绍所负责组织实施发公告、报名、初审及录用后的合同签订(报名地点:湖南东路2855号辅楼二楼204室,联系电话:2497300、2486411);考试、选拔及录用工作由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和马鞍山市劳动职业介绍所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13日-2014年8月27日,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笔试时间:2014年9月1日上午9:00-11:00
法律职位笔试内容为: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
协管职位笔试内容为:宪法、行政处罚法。
(三)面试时间:2014年9月1日下午3:00开始。
法律专业职位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协管职位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持有B1照及以上驾驶证的考生,合成考试总成绩后加5分)。
(四)体检时间:2014年9月5日
体检人选按职位招录计划数,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法律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人员不足时按合成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
(五)录用
2014年9月8日公布并公示录用结果。
体检合格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与马鞍山市劳动职业介绍所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至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参加工作。
四、待遇标准
(一)试用期三个月,工资待遇执行本单位现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执行本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每月2500元左右);
(二)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年休假待遇。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8214972
监督电话:8214572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