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市政府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0名。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财务会计5人,综合柜员5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服从工作安排;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1985年11月2日(含)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1980年11月2日(含)以后出生;
(七)学历及相关条件要求见附件1。出国留学应聘人员学历要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
(八)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应聘考生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
(九)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初试、面试、体检、考核的程序实施,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初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经初试中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到11月4日,地点设市政府办政工科。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二)初试
公开招考初试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比例,按比例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1、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理论知识》、从事报考岗位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
2、计算机操作测试,总分为100分。
按笔试占80%、计算机操作测试占20%的比例折算成初试成绩。初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包括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策划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等能力,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及体检
公开招聘人员的考核方式主要是到实地调查或函调,核实其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考核合格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经市政府办党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六)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入编手续。公开招考人员经岗前培训后上岗工作,试用期为一年,五年内不能调出本单位。
四、组织实施
(一)为保障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由市政府办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凡从事报名、初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考生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凡填报虚假信息报名和考试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在公开招聘考试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整个考试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