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招聘计划附后)。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工作敬业,品行良好,有志从事我县事业单位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年龄为准。
4、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特定岗位的须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2015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
5、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见招聘计划表。
6、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①2012年1月1日后招聘的溆浦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解聘人员)。
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受过刑事处罚和开除处理的人员。
④受辞退处理未满5年的人员。
⑤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⑥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实施步骤
1、公招信息发布
由县公招办发布公告,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形式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与资格审查
①时间:2015年4月7日至4月10日。
②地点:溆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③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网上学历查询结果打印件(学信网),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溆浦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缴纳报名费100元。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且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相关要求。考生提供的报考依据必须合法、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报考资格。
④资格复审。
⑤2015年 4月17日8:00-12:00,考生凭身份证和报名缴费凭证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3、考试与成绩合成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分别采取100分制计分。讲解员及播音员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
①笔试:2015年 4月18日,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开考比例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经市人社局批准后调整招聘计划。
②面试:面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4、体检、考核(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所报岗位及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考生接受考核(察)。
5、公示
公示期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因体检和考核(察)不合格、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名额空缺后,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6、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县人社、编制等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为一年。应届毕业生在县人社局办理手续时,必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件,不能及时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不递补。已被聘用后发现弄虚作假者做解聘处理。在职人员经公招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 0745-3323772(溆浦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 0745-33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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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公室
2015 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