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平山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编外聘用人员(男15人,女5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35周岁(1980年10月19日至1997年10月18日出生),具有普通高等专科及以上学历,环保类相关专业优先,身体健康,无违法乱纪行为,热爱环保工作。
二、人事管理及福利待遇
经考、试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档案及人事关系由平山县人才交流中心代理,工资待遇为2452元/月(含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由县财政负担。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2015年10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30-5:3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市场
报名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报名,交本人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及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考务费100元。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