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乡镇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拓宽大学生村官就业渠道,根据《临沧市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临组发〔2015〕7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二、考核招聘对象和名额岗位
考核招聘对象:2009年,由全省统一选聘,在我县任职满2个聘期的优秀大学生村官。
考核招聘名额和岗位:2名,其中邦丙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名,忙糯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名。
三、 考核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招聘基本条件
考核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招聘基本资格
考核招聘对象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1.在村(社区)工作须满2个聘期,且在村(社区)工作期间历年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同时有2年连续优秀或累计3年优秀;
2.在村(社区)工作期间,须经直接选举、专职专选、组织任命等方式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常务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或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职务;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在村(社区)工作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本人未受过任何处分;
5.在村(社区)工作期间,遵守大学生村官各项管理规定,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服从安排、心系群众,能认真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具有较好的口碑和一定的威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
①在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录和各类企事业单位招聘中被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的;
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③尚在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禁考时限内的;
④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考核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考核招聘计划(9月30日前)。由县委编办向县考核招聘办提供最新的乡(镇)事业编制空编情况,县考核招聘办结合我县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的情况和空编情况,按照1︰1的比例提出拟招聘岗位计划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发布招聘公告(10月16日前)。招聘计划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县考核招聘办进一步完善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经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大学生村官QQ群面向2009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发布招聘公告。
(三)申请报名及资格审查(10月19日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填写《临沧市2015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与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经乡(镇)党委审核后报县考核招聘办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申请的事项及报名时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招聘资格。
(四)组织实施考核工作(10月20日前)。考核工作由县考核招聘办负责,考核组成员从成员单位和相关乡镇中抽调。考核的标准参照大学生村官年度和聘期考核办法,由县考核招聘办制定考核实施细则,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大学生村官的纪律作风、工作业绩、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面。
(五)确定拟聘人选(10月21日前)。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对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审定,提出拟聘人选。
(六)体检(10月22日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由县考核招聘办组织拟聘人员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由县人民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拟聘资格。
(七)公示录用(10月30日前)。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县考核招聘办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影响招聘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管理安排上岗(11月5日前)。被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官在履行事业单位岗位工作职责的同时,根据村(社区)工作需要,可继续兼任村级班子职务到届满,但不享受同级村干部待遇;被聘用的大学生村官从正式聘用起在乡(镇)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借调和借用。
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电话:7623033
附件:临沧市2015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双江自治县委组织部
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