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详见《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聘用人员职位表》(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 名
1.时 间:2015年4月2日至2015年4月15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 点:绵阳经开区党群部(地址:绵阳市三江大道39号鸿越瑞櫊小区旁边,乘603路、79路、4路可到经开区管委会)。联系人:任茂秋、魏小庆、邓棣月,报名咨询电话:8130022;
3.所需证件: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毕业证和其它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本人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二)考 试
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 检
面试合格人员,参加区党群部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时,不再递补。
(四)政 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党群部对其进行政审。
(五)聘 用
政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三、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经开区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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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