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新闻宣传队伍力量,进一步扩大我区的对外宣传工作力度,南溪区广播电视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名记者(事业人员)。
一、选调对象范围
南溪区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经费来源形式须为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职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
(一)思想积极上进,作风端正,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新闻宣传事业,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新闻学或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性别为男性;
(三)具有较高的新闻敏感性,较强的写作和文字策划能力,能较快适应新闻写作、采编工作;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5年10月29日;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德才兼备,工作责任心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15年10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南溪区人才交流中心(南溪区政务服务中心内)。
2.报考者本人持《公开选调记者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个人自荐书1份(800字以内)、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2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3.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调。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未达到开考比例,按比例调减或取消选调名额。笔试内容为命题作文1篇,时限为120分钟。
2.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结束后,按选调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3.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1.根据选调名额或调减情况,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参加工作时间的先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考生本人承担。
3.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考察由选调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五)递补
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放弃所产生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递补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递补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参加工作时间的先后等额确定递补进入体检人选。
对通过考察的考生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及其他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1.拟选调人员在选调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七)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者,由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向同级人社部门行文,并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广电局负责解释。请报名者及时关注南溪区门户网相关动态信息。
咨询电话:3323878(区文广局)、3333346(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3330479(区人社局监察室)。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南溪区文化广电局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