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南京市建邺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工作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相关社区
三、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沟通交流及组织协调能力,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同等条件下建邺区本地居民和具有全国社会工作师(含助理)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9日-2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19号建邺区社会管理服务大厦510室)
(二)资格审查
请在报名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建邺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已通过全国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的,需提供《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含助理)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者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六、考试与录用
(一)领取准考证
对于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于2015年10月23日上午9: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公文写作等。
(三)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工作由区民政局会同街道共同组织实施。按照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取前36名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在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网站http://www.njjymz.gov.cn/上公布。
(四)体检与公示
1、根据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体检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2、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网站http://www.njjymz.gov.cn/上公示。
(五)录用
考试、体检合格的,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要服从岗位安排,接受派遣到社区开展相关工作,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专职工作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社区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建邺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八、招聘咨询电话:025-87778656
附件:建邺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
二0一五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