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邛崃市交通运输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1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招聘的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15年邛崃市交通运输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条件表》)。
三、应聘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道路桥梁相关工程建设管理;
(二)参与道路桥梁相关工程规划、设计、图纸审查等前期工作;
(三)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相关事项。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9月25日至11月6日,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邛崃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临邛镇南环路194号,联系人:高杨,电话:028-88791446)。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15年邛崃市交通运输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条件表》等信息。
1.下载表格。报名人员登录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qlrsldj.gov.cn/Default.asp)下载《2015年邛崃市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2.上传表格。报名人员准确填写《2015年邛崃市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发送至电子邮箱:qlsjtysj@163.com。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考生填报的《2015年邛崃市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在报名成功后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本人电子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应及时打印《2015年邛崃市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一式二份,供原件校验时使用。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原件校验
(一)原件校验时间。2015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
(二)原件校验地点。邛崃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临邛镇南环路194号,电话:028-88791446)。
(三)原件校验需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1寸免冠近照2张。
3.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2015年邛崃市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两份。
(四)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方可领取考试通知书。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领取考试通知。原件校验合格者现场领取《考试通知书》。
(二)考试时间、地点。详见《考试通知书》。
(三)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10日内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参加考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参加考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一)雇员聘用。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雇员,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雇员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机关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雇用方式及期限。雇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邛崃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聘用合同书》。聘期由用人单位与雇员协商确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雇员日常工作接受聘用单位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在聘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三)相关待遇。雇员薪酬标准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等实际情况,由招聘单位与雇员协商确定。
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邛崃市纪委监察局派驻邛崃市委组织部纪检组028-88791247、邛崃市纪委监察局派驻邛崃市人社局纪检组028-61781062、邛崃市纪委监察局派驻邛崃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028-8879886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邛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8791446
中共邛崃市委组织部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邛崃市交通运输管理局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