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乡镇事业站所人员短缺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各乡镇事业站所招聘29名、农村养老保险乡镇服务站9名,桦南县法学会2名,招聘单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后附: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户籍:桦南户籍;
2、学历 :专科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3、年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五官端正、身体健全、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9月26日---9月28日
(二)报名地点。桦南县人社局407室,联系人:许铭峰,
联系电话:15145435755。
(三)报名要求
1、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一寸彩色照片4张,签订《诚信承诺书》1份。
2、学信网验证报告:考生需先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打印《学籍信息》和《学历信息》。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和面试权重为总成绩的7:3,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逻辑、文化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数为100分,笔试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笔试时间:9月30日
(二)面试。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10月10日-11日
(三)加分办法。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待公示无疑义后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1:1比例等额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组织进行。若综合分数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可以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
六、考核
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并出具考核报告。
七、公示及录用
1、公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三天)。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考生对拟聘人选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人社、纪检部门提出,人社、纪检部门认真调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公示后进入聘用阶段,进入聘用程序后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公示合格人员填写《桦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由县人社局发放《桦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
2、录用:对应聘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月工资为2000元。试用期满,由人社局及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合格并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的,按照程序办理编制、人事、经费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续。录用人员五年内不得擅自调动工作,五年内调离桦南县者视为违约,人社部门不予以办理调转手续。
九、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乡镇事业站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桦南县乡镇事业站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梁庆民 政府县长
副组长:麻世先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陈洪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
庞玉萍 编委办主任
韩宝胜 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张凤军 财政局长
李忠革 公证处主任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整个招聘工作由纪检委、监察局、公证处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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