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关于增加警力的有关要求,经报请七里河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安文职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共招聘公安文职人员100名,其中男性60名、女性40名。设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三类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
(二)具有七里河区常住户籍(学生集体户和人才市场集体户不视为常住户口);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公民;
(五)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六)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要求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七)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全日制警察学院、政法院校毕业生、部队退役士兵(凭毕业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2.具有驾驶技术、计算机、摄影摄像、新闻宣传、外语、文艺体育特长人员(凭相关证书);
3、辖区低保家庭、困难家庭子女(乡镇、街道开具证明及民政部门低保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5日至9月30日(9月27日休息)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报名地点:七里河公安分局小西湖派出所三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应聘者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大专以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4张,到现场登记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和目测。
(二)考核
1.笔试。由区公安文职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笔试委托社会教育机构出题、印制考卷、阅卷评分,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和申论,采取闭卷方式作答。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70%。笔试时间和地点届时见七里河区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聘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综合考察分值满分为100分,考察时间为5分钟,面试占总成绩的30%。面试时间以七里河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电话通知为准。
(三)体检与政审
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招聘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内没有被投诉举报的,由七里河分局按照有关程序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1.文职人员按不同级别享受岗位绩效工资。岗位绩效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岗位等级工资两部分组成。现文职基础工资为2000元/月,岗位等级工资500元/月;岗位等级工资同级档差按3%逐年递增;岗位等级工资级差按下一级岗位工资最高档差的10%递增。
2.新聘用的文职人员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为同期基础工资。
3.年度奖金发放: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一次性奖励1500元,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奖励1000元,年度考核称职等次奖励500元。
4.文职人员试用期满正式聘用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健等福利待遇。
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的通知将在兰州市七里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阅。
咨询电话:2304014。
联系人:雷警官
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
兰州市七里河区财政局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