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此次共招聘男性城管队员15名。其中:从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招聘10名;从退役士兵(高中及以上学历)中招聘5名。
三、聘用条件
招聘对象: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或退役士兵(高中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退役士兵可放宽35周岁,1980年9月30以后出生。矫正视力1.0以上,身体健康,无疾病,无纹身,且具有南皮户籍。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聘用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设在南皮县人社局一楼。报名费:100元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同底版免冠彩照6张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如出现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一律不予报名。
(二)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关注“阳光南皮”网站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考试内容:《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在“阳光南皮”网站和南皮县人社局公布。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判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
(四)体能测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统一到指定地点进行封闭式体能测试(50米跑≤8秒,俯卧撑10秒内完成6个,立定跳远达到≥2.3米)
体能测试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
(五)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总成绩和体能测试结果按应聘人数与招录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如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大于招录计划数,按总成绩依次排序)。体检由聘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审查
由聘用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毕业证等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审。
(七)公示
政审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阳光南皮”网站和南皮县人社局门前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四、聘用
由聘用领导小组汇总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上报县政府主管领导签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相关事项
1、由于体检、政审、公示不合格造成的空缺职位,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2、城管队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由县城管局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限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城管队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相关待遇参照公安局面向社会招录的辅警人员执行。
3、招录人员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后果自负。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