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改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保证2012年秋季新学年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赴华中地区高校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4:《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赴华中地区高校公开招聘2012届毕业生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rlzyj.dg.gov.cn)、东莞教育网(www.dgjy.net)和华中师范大学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招聘对象为2012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且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及组织能力,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类别认定需要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普通话测试成绩(研究生和报考中职学校及电大专业课教师除外,上述两类人员如获聘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考方式:采用现场报考,报考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考条件、要求到公告指定的地点进行报考。
报考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内地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毕业成绩单、学生证、教育学、心理学和普通话测试成绩单的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考生需预先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rlzyj.dg.gov.cn)、东莞教育网(www.dgjy.net)或华中师范大学网站下载并填写好,贴好照片,双面打印)。
3.报名地点和时间:华中师范大学,2011年12月2日
(三)面试
面试地点和时间:华中师范大学,12月3日。每个用人单位设一个面试考官组负责审查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从中筛选合适人选确定面试人员并组织面试。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处理。
各用人单位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以1:3比例确定参加学科考试对象名单,如确实因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需报请外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直接进入学科考试。各招聘单位确定的考试对象如有交叉,可以先统一进行学科考试,录用时进行双向选择。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试对象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学科考试课题和参加考试。
(四)学科考试
学科考试地点和时间:华中师范大学,12月4日。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学科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处理。
学科考试采用说课的形式,根据招聘职位分科进行,每个考生说课时间为15分钟,其中5分钟为提问环节。学科考试成绩不及格的(按百分制不达60分)不予录用。说课结束后,各招聘单位按面试和说课成绩各占50%计算总分,按最后得分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名单进入体检环节。
根据高分到低分排名取录的原则,由于受报考岗位名额限制未获拟聘,但在面试和说课中表现出色,综合素质较高的考生,其他未招聘到合适人选的招聘单位与其本人协商一致达成聘用意向的,经由外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应提交给聘用单位的材料: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毕业成绩单的原件,教育学、心理学、普通测试成绩单、学生证、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大一寸证件彩照5张。
(五)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12月5日,参加体检人员统一集中坐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附件: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东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咨询电话:0769-23126003联系人:袁生、王生、宁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