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下属单位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近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大鹏新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符合招聘职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四)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招聘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按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9月23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癸涌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4号楼4216室
联系人:张小姐;电话:28333028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7.职位表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二)面试
面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资格复审及聘用
面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经济服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8333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