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非在编聘用人员。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聘用的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性别、族别、文化程度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聘用单位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的;
(三)已在非在编聘用岗位工作或辞职后不满两年的;
(四)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分为招聘信息公布、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体检、公示和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奎党办〔2011〕47号文件《奎屯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30上午14点整
报名地点:奎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1室
联系人:张新红 张培琰
联系电话:0992-3225339
2、报名方法: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书、及所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和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2张,并填写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网上下载)。
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奎屯市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
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