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延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延办发[2010]25号)等文件规定,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2015年9月至11月,组织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参加本次招聘的为延庆县园林绿化局、延庆县市政市容委等17家单位,提供工作岗位共计39个。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3.身体健康;
4.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5.具体招聘条件以报名现场公告为准。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粘贴近期免冠照片后,于2015年9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本人持报名表3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职称证书、同版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延庆县老体育局体育馆(香苑街第四中学南)进行现场报名和初审。
2015年期满大学生村官须持所在乡镇证明。
对单位有相关工作经历或其他资质要求的,请携带好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本能力考试。除特别注明不参加公共科目考试的岗位外,参加招聘的其他人员均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公共基本能力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考试内容:公共基本能力考试以综合思维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学习能力为考察重点。应聘者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人事考试频道,下载《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应聘考生可参照大纲考察目标,做好相关知识、能力的学习和积累。
2.考试时间:2015年10月24日上午9:00—11:30。考试的时间、地点等详细情况以准考证为准。
3.成绩查询
应聘考生可于2015年 11月18日以后登陆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qrlsb.com)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和调剂
进入面试的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为准。
经资格复审后,通过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1:3)的岗位,须调剂补充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且符合拟调剂岗位招聘要求,同时未被列入所报考岗位面试人员名单的,方可参加调剂。调剂的人选,按照调剂报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和调剂报名等具体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登录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五)面试
根据公共基本能力测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有专业考试的,按照公共基本能力测验和专业能力测验各占50%核算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参加面试人数经调剂仍少于3人,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本考官组面试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考生的平均分,低于平均分的,不予录取。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有专业考试的,按照公共基本能力测验和专业能力测验各占25%核算),面试成绩占50%核算总成绩,每个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七)体检
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政审、公示
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对于政审不合格者或通过公示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体检、政审、公示各个环节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如有不合格者,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报考要求
1.报考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在符合单位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每人可以同时报考一个纳入规范管理事业单位岗位和一个未纳入规范管理事业单位岗位。
2.乡镇职位只允许在我县任职且2015年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助理报考。
3.报考者须仔细查看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经招聘单位资格审核人签字后,将报名表交到“信息录入处”,换取《领取准考证凭条》。
4.年龄计算:以2015年1月1日为截止日期,具体请参考各单位招聘公告。
5.报考者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由事业单位聘用者即时通报并予以辞退。
6.报考者须在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本人签名”处手写本人姓名。
7.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