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依法行政水平,借鉴省政府法制办运行模式,现向社会招聘2家律师事务所为我区提供法律服务,服务期1年。主要承担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法律事务,具体工作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安排。现将相关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及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
2.律所中执业律师不少于8人;
3.以律所名义统一对外接受委托,并由律所根据执业律师业务专长统一指派。
二、报名要求:
1.应聘律所提交材料包括服务收费要求,律师事务所简介,专家团队成员个人简历及擅长专业领域、处理重大法律事务等详细情况介绍。
2.通过初审的律所,由律所安排两人参加封闭式法律案例分析,具体时间由区政府法制办负责通知。
三、服务要求
1.聘用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必须由专项领域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2.聘用律所在提供服务期限内必须安排不少于1人常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派驻律师必须执业超过3年,人员要相对固定。聘用律所安排临时替换人员要相对固定且符合派驻要求。
3.聘用律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派驻人员进行调整,但必须提前2日书面通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并须得到认可。
4.聘用律所派驻人员无法胜任工作安排的,区政府法制办可以要求聘用律所进行人员调整,聘用律所必须在2日内予以安排。
5.聘用律所专家团队律师(除派驻办公的律师外)独立提供非诉法律事务服务累计期限一年不少于25个工作日,期限内不另行计费。
6.聘用律所提供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复议案件,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的起草、审查,信访案件等涉法事务及日常工作。
7.聘用律所处理法律事务应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工作记录,对涉及的原始资料、法律文件等应当妥善保管。
四、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邮寄报名或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五、报名时间:2015年9月8日-9月30日。
六、报名地点: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0#(新一中对面,市民中心B区一楼)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交易科。
联系人:吕燕;联系电话:0631-8453051。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