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郑东新区所属事业单位郑州市森林公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五)年龄符合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2015年6月30日为准。
(六)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15年9月18日—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报考人员到东龙大厦318室现场报名(郑东新区熊耳河路与才高街交叉口西南角)。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及合同。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报考。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5年10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行政职业能力、公文写作能力),一张卷子,满分为100分。
3.博士及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参加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相同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也可选择参加笔试,其笔试成绩按照其本人实际考试的成绩计算。
4.笔试成绩在郑东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郑东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内容。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工作开始之前停止递补。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对象需提供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
六、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东新区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三)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二)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郑东新区门户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笔试加分条件为: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现场报名时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5605362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