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果洛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程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4名,其中:面向全省39名、面向果洛205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面向全省岗位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面向果洛岗位的范围包括:果洛州户籍、果洛州生源、果洛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考试聘用和考核聘用两种方式进行招聘。播音员、舞蹈演员、主持人、原生态歌手、通俗歌手、作曲因岗位的特殊性,采取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聘;其它岗位一律采取考试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聘。除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统一的笔试、面试环节外,其它岗位均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具备《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考考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临聘人员(果洛户籍或果洛生源)年龄放宽至40岁以下(1974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已被机关和事业单位录用、现役军人、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能报考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30日9:00 至9月3日24:00;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网址: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指南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除外)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9月5日至9日到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临床医生、妇产科医生、教师岗位中临床医学专业的,不包括藏医学、妇幼保健、中西医结合方向和临床医学(藏医学方向)专业。
3、医生岗位未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及护理岗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考生,应当具备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
4、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按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7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即:报考者学历要求为在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两年制护理学历要求为入学时间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实施之日前,在高等学校取得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两年制学历证书的,准予报名;在2008年5月12日后入学的,应当符合《护士条例》第七条有关规定。
6、招聘岗位专业(学科)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
7、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凡不按时限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和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取消其报名、笔试、面试和聘用资格。
五、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报考考试招聘岗位的考生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笔试:
(1)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各占笔试成绩的20%)三门科目;专业不限的只测试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门科目(各占笔试成绩的50%)。
(2)时间:拟定于2015年9月12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合成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单科成绩缺考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需向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相关证明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所需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仅递补一次进入面试环节。
(3)报考懂藏汉文字职位和懂藏汉语言职位的考生待资格复审通过后,在面试之前进行藏语言文字或藏语口语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或实际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时间及地点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5)形不成竞争比例的岗位,从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择优进入体检环节。
(二)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不参加本公告统一的笔试和面试,具体的《考核聘用方案》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网址:www.qhpta.com)。
六、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限专业的岗位以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专业成绩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不限专业的岗位,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以此次考试认可的文凭时间先后为依据择优确定。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空缺岗位需要递补人员的,按该岗位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只递补一次。
(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考察工作由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三)根据考试或考核、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后进行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填写《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与用人单位签订《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关要求
(一)加分条件。少数民族考生,应当由我省安置的未就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在青的“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青南)计划、教育和卫生行业大学生见习岗位(仅限乡镇及以下学校、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人员)和到农村任职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者,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对父母有一方现在本省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或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以上的汉族子女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各类服务项目的年限及加分中工龄和户籍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4日);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二)户籍的时间认定。本省、果洛州户籍的落户时间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前。
(三)临聘人员是指由果洛州(县)政府、人社部门招聘,并且服务满2年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
(四)学历认证。进入面试人员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学历证书,在“学信网”上能得到验证,“学信网”上未注册的应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据的认定证明材料;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五)此次招聘全过程的有关信息将在网上随时发布,请考生务必及时查询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www.qhpta.com),详细了解招聘过程中每个工作环节的具体要求。
(六)未尽事宜,按《2015年青海省果洛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指南》(见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执行,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细阅读。
八、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或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特殊问题,由果洛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975-8384835
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8389166、8358116
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