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中心决定选聘1名管理岗九级职员,具体岗位参见《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中心选聘职员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要求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的职员选聘条件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符合随军条件的驻深部队军人配偶,且属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人员。
2.符合本公告及《计划表》(见附件1)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2)考生的学历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2.关于报考年龄
35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户籍要求
市内外户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10年7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网址http://dpxq.gov.cn)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凭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随军家属配偶证明材料、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证明、计划生育调查表、现实政治表现、无违法犯罪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并附上个人简历,于8月24日(星期一)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到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5号楼5316办公室现场报名。联系电话:28333342。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于报名同步进行。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审查结果,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中心组织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委托专业面试机构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拟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办理手续
用人单位应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按要求备齐拟聘人员资料,报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办理聘用手续。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选聘职员要在大鹏新区单位服务至少满3年及以上。在此期间,本人原则上不得离职。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中心负责解释。
1.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中心选聘职员职位表.zip
2.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中心选聘职员报名表.zip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中心
2015年8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