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香坊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据《哈尔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指导意见》(哈人社发【2011】68号文件)和香坊区人民政府第2届43次常务会议决议事项纪要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告发布网站
(一)哈尔滨市香坊区政府网
(http://www.hrbxf.gov.cn )
(二)香坊区人才网
(http://www.xfqrc.com/)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政府雇员22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按照岗位要求年龄分别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3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3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13日以后出生),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 现役军人;
4. 2016年及以后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接受应聘人员报名申请、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
报名要求:报名人数应不低于1:3考试比例要求,(如报名人数不足1:3,可适当缩减或取消相应报考岗位)。
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公文写作,满分为100分。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时间为3分钟,满分100分,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体检和考核: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额满为止。聘用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体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考核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体检和考核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签订合同:经选聘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试用合同。被聘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因工龄计算问题引起的养老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
相关待遇:受聘人员的月工资为1870元(含个人承担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五、报考事宜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4日-25日 (公告于2015年8月13日在两个网站上发布)。
2、报名地点:香坊区联草街9号民生大厦4楼大厅。
3、报名需带证件:(1)身份证、毕业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士兵还需携带退伍证)。(2)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笔试报名考务费:无报名费。
5、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15年8月31日发给准考证。
6、笔试时间: 2015年9月5日,面试时间和地点及面试者名单、报到人员名单等将在相关网站上适时发布。
7、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招聘工作会在区相关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香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8、招聘考试及相关信息咨询电话:51895807。
注:1、考生可在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提前填好相关信息并粘贴照片,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2015年哈尔滨市香坊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计划表.zip
香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