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展需要,双福新区管委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物业管理岗位:主要从事物业管理工作,1名。
消防工程维护岗位:主要从事征地拆迁还房小区、标准厂房和公(廉)租房等消防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2名。
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其它要求:
1、物业管理岗位要求:男性,物业管理专业,有2年及以上管理工作经历,热爱物业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2、消防工程维护管理岗位要求:男性,消防工程技术专业,有2年及以上消防维修维护工作经历,熟悉建筑消防工作,熟悉消防的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消防水、电、报警、控制系统的运行维护,能独立完成对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现役军人;
道德败坏、偷窃等行为不端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即日起至2015年8月13日24:00前将资料发送至邮箱:398089760@qq.com进行报名,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扫描件,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保证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初审报名资格。新区党建办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3.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个工作日后致电023-47831093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五、面试
(一)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现场复审报名资格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的人员,须本人持有关证件资料原件到双福新区党建办进行的现场资格复审。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由双福新区统一组织实施。
应试人员在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在双福新区网站上查询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人选依据面试成绩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双福新区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新区通过张榜、网络等对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与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试用合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九、纪律要求
双福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严禁徇私舞弊。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重庆市双福新区管委会最终解释。
重庆市双福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8月6日
附件一
双福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