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拟公开招聘部分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学科教研员等优秀教育人才(事业编)及中、小学教师(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优秀教育人才(事业编)6名;中、小学教师(人事代理)30名。详见《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事业编)岗位汇总表》、《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人事代理)岗位汇总表》(附件1、附件2) 。
二、聘用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聊城市常住户口;
(五)招聘岗位应具备条件:
1、报考优秀教育人才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县级名师、水城名师、齐鲁名师培养对象、省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特级教师(县级名师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民政府授予,水城名师由聊城市政府授予,齐鲁名师培养对象由山东省教育厅发文认定,省级教学能手由山东省教育厅授予,特级教师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音乐教师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其它学科教师应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县级名师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之后出生),水城名师、齐鲁名师培养对象、省级教学能手、特级教师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之后出生);
(5)具有教学管理经验者优先。
2、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考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市级骨干教师、市级优秀教师、市级优秀班主任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招聘教师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教师资格。
(六)各学科招聘人数和其他要求见附件1、附件2。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
优秀教育人才岗位:7月31日16:00—8月10日16:00
中、小学教师岗位:7月31日16:00—8月7日16:00
2、查询时间
优秀教育人才岗位:8月1日9:00— 8月11日16:00
中、小学教师岗位:8月1日9:00—8月8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lcrc.gov.cn/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网)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
优秀教育人才岗位:7月31日16:00—8月11日12:00
中、小学教师岗位:7月31日16:00—8月8日12: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负责审查考生网上报名情况,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请应考人员补充。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 网上缴费
报考优秀教育人才岗位的免缴费。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于2015年8月1日9:00—8月9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5年8月13日9:00—8月15日8: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可在网上缴费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5年8月10日9:00-16:00到开发区政工部现场办理确认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报考优秀教育人才岗位(事业编)的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2、中、小学教师岗位(人事代理)
笔试时间:2015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开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网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报的材料见附件3。
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报考优秀教育人才岗位(事业编)的,面试内容为试讲和面谈交流等,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经验和综合素质等。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
2、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人事代理)的,面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的现行教材,采用说课的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教材分析能力、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师基本素质、普通话水平等。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的人员。对同一岗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在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网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在开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原则上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凡应聘人员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拟聘用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六、聘用和待遇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网上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或人事代理合同,由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分配。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聘用为优秀教育人才岗位(事业编)的,享受开发区同等条件事业编人员相关待遇,聘用为中、小学教师岗位(人事代理)的,享受开发区同等条件人事代理教师相关待遇。
七、其他
本次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0635—8516229
监督电话: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 0635—8513364
附件1.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事业编)岗位汇总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