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聊城大学是山东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具有“江北水城”美称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聊城市,举世闻名的京杭大运河穿流而过,京九铁路、济邯铁路及济馆高速在此交汇。学校占地近3000亩,现设有27个学院、87个本科专业,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拥有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3个山东省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全日制在校生32000余名,教职工近2000名。学校为谋求自身发展和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学科研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聊城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6名,均为博士研究生。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1968年7月25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聊城大学网站(http:/www.lc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箱地址见附件1)。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
⑴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
⑵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主要科研成果等;
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
⑷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⑸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采取以试讲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业务能力、科研能力、个人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材料、面谈、外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德、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635—8239668、8239958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聊城大学人事处
邮编:252059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聊城大学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