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并报请市主管部门批准,我县事业单位山区中小学、水利分站、抗大陈列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0名。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察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招聘计划
山区中小学招聘中小学教师125名,其中中学教师35名,小学教师70名,幼儿教师20名;水利分站招聘技术人员3名;抗大陈列馆招聘讲解员2名(男、女各1名)。详见《邢台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已在邢台县就业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正式工作人员,经单位同意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社会劣迹。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中小学教师岗位共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美术、幼教10个学科,其中物理、化学、生物为中学岗位,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为中小学岗位,幼教为中心学校幼儿园岗位。具体岗位条件见《邢台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教育类)》、《邢台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综合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7月28日至8月3日通过邢台县电视台、邢台日报、邢台县教育信息平台、邢台县政府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2日-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邢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319-3222880转8103; 0319-3227316
4、报名要求:报名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1张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报考教师岗位需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可根据所学专业及特长选择报考规定的相近学科,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报考教师岗位的也可同时报考抗大陈列馆讲解员岗位。报名时填写《邢台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6、采集信息: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当场摄像,采集指纹。
7、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
8、准考证发放:初步定于2015年8月7日8:30-17:30凭身份证在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取证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
3、笔试内容:教育类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 和申报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范围等;同学科一张卷,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岗位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范围等。同岗位一张卷,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设立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笔试成绩按60%记入总成绩。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3(抗大陈列馆讲解员岗位男、女分别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小数,只入不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另行通知。
3、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采取外包形式,评委全部外聘。面试总分为100分,设立最低分数线,由评委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成绩的平均分即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即公布面试成绩。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抗大陈列馆讲解员岗位按男、女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入选,如笔试成绩相同,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明确标准后,再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
对体检合格者,人社局负责对其学历档案进行审查,招聘单位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档案材料进行复查核实。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由县人社局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县人社局大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邢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录用审批手续。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取消聘用,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3、拟聘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岗(中小学教师按照先中学后小学的顺序择岗,专科学历不得选择中学教师岗位)。
4、本次招聘的山区中小学教师,除编制调整或学校合并情况外八年内不准调动,上岗前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岗前培训。
本方案由邢台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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