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优化城建档案管理队伍人员结构,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基础数据成果归集,保障实现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城乡规划实施的有效督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汕尾市城建档案馆工作人员。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招聘公开、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岗位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招聘岗位详见《汕尾市城建档案馆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思想素质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均不得报名。
5、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2015年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含2014年暂缓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7、年龄:35周岁或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 2015年8月10日。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汕尾人才网(网址: http://www.shanweirc.com)。
2、报名时间: 2015年8月8日9∶00至2015年8月10日18∶00。
3、报名要求:报名者应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用人单位不对报名者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报考者必须按照《汕尾市城建档案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的内容和招聘条件,诚信填写报名表,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者,按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4、报名者须在网上上传本人的身份证(必须扫描件,拒传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片(相片为:160×224像素并小于100KB的jpg格式图片,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三个月内拍照的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不得上传艺术照或生活照)。
五、打印《面试通知书》。请考生于2015年8月18日9∶00至8月19日17∶00时在汕尾人才网直接登录打印《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按照指定的面试地点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报名承诺书》,经审核后参加面试。
六、面试
面试设评委组为7人,其中主评委1名。面试时间、地点、有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招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名次的,以主评委的评分成绩高者确定名次。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经面试合格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2、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考察组人员至少在3人以上。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被列为考察对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书面认证证明。
3、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将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汕尾人才网公示7天。
4、如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的招聘岗位名额依该岗位按面试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递补。该招聘岗位若再次出现空缺,则不再予以递补。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聘用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对象应在自接到《汕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办理妥聘用手续。
2、逾期未能提供其本人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3、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均须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本《公告》发布的招聘岗位等级、招聘对象、招聘条件进行公开招聘,并按所报考的岗位等级对应聘用,享受受聘岗位等级工资待遇。
九、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60-338366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60-339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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