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大学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共同举办、共同建设,经教育部批准、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全日制研究型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建设与发展需要,现诚招学校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主要职责和招聘条件
(一)综合办公室信息化主管1名
主要职责:
1)协调学校信息化系统(偏硬件)的规划、设计;
2)管理学校网络设备、服务器等硬件;
3)对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IT服务需求给予支撑。
招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40岁(含)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熟悉IT硬件,有5年以上大型机构、园区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经验,有在大学或研究院(所)工作经验者优先;
3)责任心强,踏实,细心,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身体健康。
(二)教学与学生事务处主管1名
主要职责:
1)做好全校学生(本科生、研究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建立全校学生(本科生、研究生)的心理档案工作;
3)开展日常的心理咨询及心理干预等工作;
4)负责学生档案的管理;
5)协管学生日常事务;
6)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招聘条件:
1)热爱学生,热爱心理辅导工作,认真负责,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备良好的心理咨询职业道德;
3)专业知识扎实,接受过系统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培训,有高校心理咨询及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4)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优先;
5)本科及以上的学历,身体健康。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请应聘者通过人才招聘系统(http://jobs.shanghaitech.edu.cn/)提交应聘申请。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9月16日。
2、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面试。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前,不予接待应聘来访。
3、考核
学校组织统一考核,考核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基本采取提问答辩方式进行。
4、考察与体检
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组织录用考察与体检。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E-mail:hr@shanghaitech.edu.cn
想了解单位更多信息,请登陆学校网站www.shanghaitech.edu.cn。
上海科技大学(筹)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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