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川区人民医院业务工作发展的需要,经有关部门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
护士20名、医务部干事1名、医学检验2名、耳鼻咽喉科技术员1名、助产士2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三)岗位条件
1、护士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2、医务部干事应取得国家承认的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执业医师证,40岁以下(1973年9月1日后出生)。近三年毕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可凭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
3、检验人员应取得医学检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4、耳鼻咽喉科技术员应取得医学技术或临床医学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5、助产士应取得助产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取得临床医学大专及以上学历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四)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本区卫生系统内正式在编人员;
2、曾被区人民医院解聘的或未被续聘的人员;
3、曾经从区人民医院自动离(辞)职的人员;
4、曾经在区人民医院试用不合格的人员。
5、其它不能报考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9月23日至2013年10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合川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原老门诊)四楼人力资源部报名(合川区营盘街172号)。
联系人:陆老师夏老师联系电话:(023)4282714342830071
(三)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现场报名。2013年前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凭护士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证报名,2013年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专业实务76分,实践能力78分),凭网上打印成绩单报名。
2、领取《准考证》:所有报名者资格审查合格后,在2013年10月11日至2013年10月12日到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及成绩计算
(一)考试分笔试、实际操作考试及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护士、助产士考护理类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综合知识;医务部干事、耳鼻咽喉科技术员考临床医学相关知识;检验人员考医学检验相关知识。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满分100分。护士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者,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进入实际操作考试,其它岗位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进入实际操作考试。
2、实际操作:实际操作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水平、实际操作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满分100分,操作成绩在70分以上者进入面试。实际操作成绩当场公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4、总分计算=笔试成绩×40%﹢实际操作×40%+面试20%。
(二)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处理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三)录用: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满额为止。
六、体检、考核、公示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操作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与操作成绩都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本岗位考试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者,由卫生人事代理站和区人民医院共同组织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3、考核合格者,在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crlsb.hc.gov.cn/)、合川卫生信息网(www.hcwsj.net)、合川人民医院网站(www.hcrmyy.cn)及医院公示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凡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所出现的缺额,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1、公示合格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根据医院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医院非在编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医院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本简章由合川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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