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6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相关要求详见《秀山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
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秀山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至6月14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秀山自治县行政审批大厅(中和镇渝秀大道财政局2楼)
咨询电话:023-76672106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填写《秀山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报考县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大队执法专技人员4岗位的还需提交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经资格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报名者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原则上要求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和电话报名,如考生本人无法参加现场报名,可采取委托报名方式,委托报名具体流程为:报考者填写报名表,提供本人手写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交予被委托人,由被委托人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报考职位所需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交纳考试费用。
(2)各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如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则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3)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3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详见《一览表》,考试内容为该科目相应专业基础知识。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秀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xiushan.cqhrss.gov.cn/u/xiushan/)查询。
(三)资格复审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低于10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员。按拟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1:2的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以及招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2013年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但应提交学校签章的《秀山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考生所提供的毕业证均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通过,否则不予认可。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除县广播电视台电视节目主持人岗位面试采取出镜实作方式进行外,其余岗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的当天向应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职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的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报考该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2013年7月31日前未按规定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在报考该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试考核等相关事宜可登陆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网查询。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报考单位、报考职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及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五年方能调动,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到县卫生局下属县人民医院放射岗位的人员,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执业(职业)资格,聘用到县卫生局下属县人民医院药剂岗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药剂师职称,未取得者解除聘用关系。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秀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秀山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