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扎实推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完善财政监督人员队伍建设,我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总监2名,现将有关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经济、财经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财会、审计相关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财务或审计主管工作经验优先(已登记的国家公务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的限制);
5. 报考年龄为4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至2015年7月31日,即1969年8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
二、用工性质
已登记的国家公务员符合录用条件的,由我镇向原单位申请办理商调手续。其余新录用的人员属于合同制工作人员。
三、岗位职责和要求
1、熟悉国家各项财务、税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坚持原则,工作严谨,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能按要求保守单位秘密;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
2、熟悉各种会计知识及业务流程,能熟练操作各类财务软件,能够独立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具有拟任岗位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必要的工作经历。
3、派驻到镇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财务监督职责。
四、报名办法
1. 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不接受报名)
2. 地点:里水镇政府大院1206室。
3.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里水镇政府财务总监职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及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一张。只设现场报名,可代报。
4.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财务专业知识水平、行政职业能力及公文写作水平。笔试成绩由里水镇委划定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前公布。笔试时间:2015年8月1日(周六)上午,地点:里水镇政府。
(二)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录人数5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如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可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和政审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招录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政审。
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政审、录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是否递补体检、政审人选,由里水镇委研究决定。
七、录用和待遇
如符合录用条件的国家公务员,收入按照国家公务员待遇规定执行。其余合同制工作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设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6000元/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的,转正并套入政府聘员二级技术员6档工资待遇(年薪约12万元)。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里水镇委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其他人选。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期间如离职或有违反协议的,需按照合同或协议要求支付违约金。本次录用的人员不提供住宿。
八、其他说明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和公告将在里水网(http://www.lishuinet.cn/)发布,请考生留意。
2、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如丢失身份证的,必须持有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方可参加。如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3、考生提供的手机号码将作为本次招聘的重要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与镇组织工作办联系,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联系人:吴小姐 0757-8566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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